甘有志醒来以后,发现自己不是在医院,而是在一个陌生的田地旁边,头上是蓝天,身边是野草,脸上还爬了几只蚂蚁。“我怎么会来到这里”,甘有志心想,他看了看四周,这地方比自己东北老家的农村还要荒凉,连一条水泥路都没有,只有一条土路通向远方,路上稀稀拉拉地有一些行人,有的人赶着牛车或者马车在行走,牛车马车的轮胎居然不是橡胶的,而是木头制成的。走过的车都是牛马车,一辆机车都没有。甘有志越看越奇怪,走向前去叫住了一位正在走路的小哥问道:“哥们,这是哪里?”。
那小哥回头看了过来,甘有志大为惊奇。这小哥背影看起来大概也就20岁左右的样子,但是胡须很长,满脸沧桑,有一点佝偻,很明显是从小就一直干了很重的农活,皮肤粗糙黝黑,像是天天在阳光下暴晒一样。那人上身穿着褐色的长袖粗布短衣,下身是粗布做的额褐色长裤,右肩扛着一把锄头,脚下只穿了一双草鞋,草鞋只有鞋带和鞋底,双脚就踩在简单的草鞋底上,脚上面覆盖了厚厚的一层灰尘。更让甘有志惊奇的是,这位小哥居然留着长发,不过头发已经被向上束了起来,用黑色的头巾包裹着,甘有志能想到形容这位小哥的词语,只有一个,那就是古代的“黔首”。那小哥听见甘有志问话也不回答,只是盯着甘有志上下打量,打量过后扛起锄头朝着远方快步地走了。甘有志越发奇怪,这21世纪了怎么还有这样打扮的人,难道是救护车载自己的时候出了事情,把他落在某个偏远的农村了吗?甘有志又问了几个人,几人均是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