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敌我毫不犹豫,可我不知道,这样杀一个手无寸铁没有反抗能力的无辜村民到底有什么意义,这就是我们追寻的和平正义吗?”
“这是上头的命令,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看见我们的头儿了嘛,你别看他现在威风凛凛的,当年他也是被吓吐的软蛋。我还记得他比我晚入伍一年,那时候队伍里有个老兵负责带他,每次一处刑的时候,他人就消失了,躲起来了,被队长发现狠狠地教训过几次。后来啊,他放跑了一个女孩,跟今天的差不多年纪,三天后敌袭来了,像是知道我们的行踪一般。战事很惨烈,那会儿一个中队二十人,死了十七个,只剩下我和队长,还有奄奄一息的老兵。最后我们逃到一处河边,老兵的伤势已经过不了河了,我们亲眼看着敌人在河边砍下了他的脑袋,挂在了枪上,却无能为力。自打那以后,这小子就变了,强韧,做什么都冲第一个,官职也上来了,都混成队长了。”
亚瑟沉默不语,但这也绝对不是伤害其他手无寸铁之人的理由。即使有一千种对,也不能去覆盖一个错。可这些话只能烂在肚子里。
随着越来越深入森林,领头的斥候发现了不对劲,他清楚的记得那三棵矮树,居然走了将近两里地它又出现了,不对劲,很奇怪。按理来说,以我们的行进路程,早就应该追上那些靠双脚跑路的村民了,不应该走了这么久,连踪迹都丢失了。难不成,是迷路了,还是说,中了什么人的术。发现不对的斥候随即便报告了队长,小队停止了前进。
“嗯?那斥候还有点脑子,我以为他们还会晚点才发现自己一直在绕圈,算了,那就提前一步行动吧。”
“可他们那么多人,我们怎么动手啊,咱四个加起来也没他们剑多啊,大哥,要不咱再等等吧。”
“等不了,看见领头的家伙没,他身上的气息告诉我,不是善茬,但好在他们只有一个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