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粮吃完了,她成了乞丐,流浪到附近的县城里。
以前常来,她识得这里的每一条街道,知道茶肆酒楼戏台子的所在,像一条专心致志觅食的野狗,专往人多的地方拱。
那些喝茶的,看戏的,高谈阔论口沫横飞的人,只要能靠近,她就会死缠烂打地向他们乞讨。她不惧推搡呵斥,也不挑剔食物好坏,给点就行,如果挨一脚或一个嘴巴能换来半个馍,她也愿意。
她攒着乞讨来的食物,准备往更远的地方去。
她想去上海,听爹爹说过,上海滩才是真正的黄金天堂,但是,上海在哪里,她不知道,所以她退而求其次,决定去更近的北京城。
遇到剃头挑子,她管老剃头匠借了剃刀,当街把自己剃成个狗啃头,剃头匠看不下去,主动为她修理,不要钱。以前,爹爹每天无论多忙,都会亲自给她梳辫子、扎绸花,如今再也不用了。
自下山以来,她的脸从来是污黑的,只有眼白一转时,勉强能看出个人样,她巧妙地将自己伪装起来,混入路人中,茫茫然,一路往南走。
三个月后,她来到北京。京城亦是举目无亲,好在要饭比关外小城容易,她想去酒楼后厨刷碗,或者去裁缝铺子当学徒,再不济去天桥找个杂耍班子,学艺,但没人肯要她。幸而那时的她年纪尚小,不知道八大胡同,否则饿极了也难免要毛遂自荐的。
最后,无可奈何,她决定去戏班子碰碰运气。
某个黄沙天昏沉的午后,她尾随一个戏班老板,七拐八拐,进了胡同。
“邢老板,我跟着您好几天了,人家都说您心肠好,您就行行好,收下我吧!”她哭着说完,扑通一声跪下,不要命地磕头,撞得砖地咚咚响。
就这样,她成了春秋社邢老板第一个女徒弟。
她很争气,只学了三年便登台,渐渐唱出了名声,艺名自己取的,叫小怀霜,戏迷们叫她霜老板。
极少有人知道霜老板颠沛流离的过往。这个台上风华万千的俏花旦,凭着不菲的收入,终于又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她还年轻,人美音甜身段好,再唱个三年五载,必定成为京津地界最红的角儿。
直到有一日,她又遇到了那个瘦高的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