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我在火车站外面的一个公共厕所大门口捡到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在那里躺了好几天了,每天都有人看着可怜送饭菜过去,后来还是我报警,警察给接走了,这怎么就没人捡了呢?没人收留了呢?”
“如果你捡到十万现金,不归还失主,不交给警察,那你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如果保护动物自己跑家里,然后你给他救治、喂食,给他养的油光水滑也是犯法的,但是捡到一个人带到自己家,给饿的营养不良,打的大小便失禁耳朵失聪,十三年生六个孩子,这却叫好心,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反而被称赞,是好人好事,人有时候竟然还不如保护动物。”
“如果我捡到一个小孩子,带去派出所没找到家人,是不是就可以把他当成我的孩子?如果小孩子不可以,为什么成年人就可以带回家呢?而且人家还知道学校和老师名字的,能提供这么多详细信息,但凡查一下早就找到家,当年不找,现在她老了,也不能生了,生活还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了,开始给人家找亲人了,所以把人弄去关起来,生完孩子最后扔掉,美其名曰:帮忙找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