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子地皮如狼似虎,把谭家夫妻俩扔在了黑夜里,拖走了他们的宝贝儿子。
那个夜晚本来是准备远走高飞,鱼进深海,鸟入高林,一家人惹不起地头蛇,还躲不起吗?
事实证明,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
当年一切都是在深夜里准备的,自己家的周围又没有近邻。只因为亲妈想把家里的财产送给自己的干妹子,也可能她想着有朝一日还是要落叶归根的吧。
逢人只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啊。因为,亲妈不听父亲的话,把身外之物看得重了点,怕这些年的积累白白的浪费被人偷走,还不如让人偷走了呢。
李秀兰之所以来,是有王牌的,她生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冯志君,是个死了丈夫,还没有孩子的小寡妇,丈夫死后,就一直住在娘家,因为她太挑剔,一直没有合适的能够把自己再嫁出去。
她听说,谭哲在国外请了国外的有名的专家,男性功能一点也没有毁掉。她就想把自己的女儿送给这个外甥了。
她想,就算自己当年做事不地道,现在,她一个当姨的,把自己的小棉袄送给他,也可以将功抵过了吧。
冤家宜解不宜结。
听说,谭哲还是个钻石王老五的时候,她们母女俩在家里就动了心思,本着“手快有,手慢无”的想法,母女俩一起来到了亚兰县城,寻找谭哲,打算把这门亲事定下来。
冯志君是冯家的掌上明珠。
如果这女儿嫁得好了,自己家里的儿子的房子车子彩礼钱就有了着落了。而且还会不费吹灰之力呢。
她们自说自话的就把谭哲的亲事定下来了,也不知道她们哪儿来的底气,谭哲一个身家亿万的钻石镶金边的王老五,为什么就一定要娶你家的乡下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