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吧,一个县令,他要做一个尽忠职守的县令,那么不仅需要学习《职制律》、《断狱律》,还需要学习《户婚律》、《杂律》、《厩库律》中与自己职责有关的部分;而一名将军,他不仅需要了解《卫禁律》、《擅兴律》,还要知道《厩库律》的有关规定;普通百姓则更关心婚姻、买卖之类的事,对于何为‘擅兴’他们就没那么感兴趣。
既如此,那为何不依受律法约束的人群划分,将文官需要学习的律例归为一部,将军中将卒需要学习的律例归为一类,甚至还可以更细分一些,将税收、土地、婚姻、契约等等都单独成律。如此一来,每个人都可以更便捷地快速学习、掌握与自己相关的律法,岂非更加便利?
再者,以后如果朝廷要修改某项政策,律法可能也会跟着改,若只涉及某一部单行法,则只改这一部即可,与其他无涉。如果出现了新情况,甚至都可以再单独立一部法!这岂不是更方便快捷?”
邱维屏终于明白了祁翀的意思,微微点了点头道:“陛下是要将《渊律》六百条全部打散,依被约束者的不同而重编成几部甚至更多的律法?”
“对喽,就是这个意思!”祁翀欣慰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