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简点头:“我不太会写这个,但是大差不差,我想表达的写出来了。”
林简让系统帮自己查了公司项目企划案的申请书模板,他自信自己的提案肯定是能戳中上司的。
林繁越看越认真,他最开始还思虑对于给林简安排工作一事犹豫会不会对林简来说太严苛了,毕竟他晕倒一事是前车之鉴。
他没有想真的让林简去当这个部长,但竞争的过程中林简能收获的资源也会是他今后的助力,至少不会出现没人帮他审核的状况了。
这份企划案很大胆,按照林简描绘的前景来说,目前的歌手大多是“站桩型”歌手,即能唱好歌就行,外貌,身材等等都是加分项而非必须项。
但林简的企划案提出了“偶像歌手”这一概念。其实蓝星是有偶像的,但蓝星的偶像多数是以假唱再跳舞的方式进行表演,因为都不开麦,所以这类艺人在蓝星不被承认为歌手。林简想要推出能唱能跳的艺人,而且一推还不止一个。
林繁看完后问林简:“你是看到公司练习生的练习项目有跳舞想到的这个吗?”
林简顺着承认:“我们的练习生模式不就是造星吗?为什么不让他们发挥所有呢?”
林宇归根结底还只是中层公司,蔡莞的话剧演员培训和林宇的歌手不可能完全分开,更何况还有林克己的演员也会经常在林宇上课,所以林宇的练习生学的都很杂,能练习几年的至少基本的唱跳是没有问题的,林宇出道的艺人也会把这些能力当成自己的特点来吸粉。
“这个企划案我这边可以通过,但还是要开会决定能否真正实施,以及拨款多少。”林繁没有给林简肯定的答复,毕竟这个计划太冒险了,一次性出道几个新人如果没有成功那公司的损失将是巨大的。
更何况林简还说要给团体搞概念啊,还有一次性出很多歌啊,等等各种当今市场还没有公司做过的事情。
成则功成名就,败则一塌糊涂。
林简没想着能立马排版,得到肯定答复后就转身出门,在关门前又提醒一句:“哥,相信我,这个真的可行。”
系统在林简关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