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不是报警和是不是接受这些生活费,都是你们的自由,我是不好太过于干涉的。”
“我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考虑,下个月的这个时候,我还会来给你们送钱,到时候请你们给我一个答复。”周秉昆说完之后,就直接离开了郑娟的家。
看着周秉昆离开的背影,光明和他的母亲这才再次回到了屋里,郑娟的母亲看着呆愣的郑娟,痛哭流涕的劝说道,“娟啊!不能把这个孩子打掉啊!
这个周秉昆就是一个四六不懂的混人,打掉孩子,是会遭到报应的!”
一旁的光明,听到自己母亲的痛哭流涕,突然对着母亲和姐姐说道,“虽然我看不见,但是我还是感觉这个周秉昆是好人。
姐,这是你自己的事情。
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我都支持你的。”
回家的路上,周秉昆心里很是难受,偏偏越穷的人,却是越标榜心善,是不是他们穷的只剩下善良了。
明明知道留下这个孩子,就是郑娟一生的耻辱和孽障,为什么偏偏要留下来,难道预料不到以后的麻烦吗?
明眼人都能够看出来,水自流和骆士宾就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才会每个月给这三十五块钱的,以后回来纠缠孩子的事情,也是肯定和必然的。
周秉昆认为,犯错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不能让犯错的人逍遥法外,当初在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苏宁就是相当的喜欢郑娟这个角色。
咳!当然也就是馋她的身子。
可是苏宁很不喜欢郑娟为了一个孩子,就和一个强奸犯纠缠不清,别说什么孩子是无辜的,来历不明的身份其实也是对孩子最大的伤害。
今天的事情,其实是周秉昆对郑娟的一次观察,如果她同意了周秉昆的建议去公安局报警,并且打掉了肚子里孩子,周秉昆一定会顺从自己的尝试接受郑娟的。
这无关什么爱情不爱情,应该是自己作为一个穿越者的执念,不想放弃到了眼前的“猎物”而已。
而如果郑娟听从了她母亲的劝阻,或者看重每个月的三十五块钱生活费,就算郑娟是天仙下凡,周秉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