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这个有。这个不存在问题。如果财务那边说从财务角度建议这个建设最好作为一个单独项目来做的话,那就更好!因为可以不和度假村产生关联。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项目单列出来作为投资,不知道大家有兴趣参股不?”
“嗨,我就有这意思!”潘若安说,“尽量咯!大家想不想这样玩?如果可以的话,现有股东们,还有员工们,都可以参股。当然了,参股的形式,还是和度假村的参股形式一样就好了。这是个最优选项。可以的话,以一万元为一股作单位。”
向东说:“这样还真的好!大家都有积极性。潘总,我纠正一下。这个项目应该是合伙人持股的形式,不是平常的股份形式。因为大家都已经在同一个项目里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