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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别高弗雷男爵。
    天色已晚。
    四人准备回返庄园。
    天空中,繁星点点,深蓝色的天像是距离地面很近,星辰也仿佛触手可及。
    难怪人们会说这里是最接近神的地方。
    即使在傍晚,圣地的温度依旧很高,白天汲取了大量热能的地表,如同一个炙热饼铛,烘烤着人们的脚底。
    “般若,那些是你的族人吗?”
    芙琳吉拉指着路旁,一支束发高冠,黑发黑眸的商队。
    般若压根儿没搭理她的意思。
    她是鬼族,在人间怎可能有族人?
    洛萨对芙琳吉拉解释道:“是宋人,东方那座大帝国的商人——相当于你们那个世界的炎夏帝国。”
    他仔细观察着这支商队。
    他们有膀大腰圆,身着札甲和皮甲的护卫,穿着短打劲装的奴仆,簇拥着几个穿着红色丝绸华服的男人。
    他们眉头紧锁,不知在谈论什么。
    洛萨侧耳仔细倾听了一阵,发现周围环境嘈杂,再加上这伙宋人口音很重,他实在难以分辨他们究竟在说什么。
    宋人的官话应该是开封话,但与后世的开封话也已大相径庭,若是细致去听,应该还能勉强分辨。
    但离远了听,就真是鸡同鸭讲了。
    “算了,我们走吧。”
    洛萨轻夹马腹,一行人和宋人商队擦肩而过。
    现在,跟宋人接触并不能给他带来多大的好处。
    或许他能凭借着对宋帝国历史的了解,外加语言优势,能更容易博取对方的信任。
    但至多也就能获取一条能够购买到稍微便宜些的丝绸的渠道,他们无法带给洛萨更多的利益。
    譬如造纸术,早已传入,如果只是改良的话,未必需要假手于人。
    印刷术,他自己就会。
    指南针,他知道原理,而且现在他也没组建商船队,开辟新大陆的需求。
    至于火药且不提这個时代的火药威力如何,这帮商人也肯定不会懂火药的配方。
    洛萨起码还知道,1硝2硫3木炭,虽然知道这些也没任何意义,因为这是分子系数比,而不是重量比。
    他不属于这个时代,外邦人的面孔,也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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