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是一伙的? 不可能,逻辑上完全走不通。如果赵虎是为了钱,完全可以选择不报警,直接给绑匪现金赎人,事后再进行利益分配。 如果不是为了钱,那他是为了什么? 命? 杀人偿命,教唆罪加一等。赵虎不可能不知道。即使真的要杀人,更没必要假借他人,平白给人留下把柄。并且绑匪已确定是在外地流窜作案的团伙,两者完全没有一点交集的可能。 那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赵虎要事后驾驶兰博基尼跑车? 并且向警方隐瞒这个小细节?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