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原到底是不是自杀现在连他自杀的动机都找不出来。现场的疑点很多,他杀的迹向很多。没有办法,警方只好从自杀和他杀两个方面去进行搜查工作。
田春达队长定出了下列的调查项目,各自都有专人负责:
1董原自杀或他杀的动机;
2董原、金武、仲芝三者的关系;
3向南光剧场的工作人员作调查;
4查出帮助金武修车的那个长途邮车的司机;
5向旅馆的工作人员以及仲芝的同学作调查;
6向车站的存放柜管理员作调查,确认存放柜的使用天数,检查存放柜内仲芝的行李;
7确认别墅钥匙的数目;
8调查仲芝丈夫高卓不在现场的证明;
9向音乐会的主办者调查,金武的座位是不是招待席。
刑警接到任务后,分头去进行调查。
刑警首先去了车站。从存放柜处领取行李的事,已经证得了仲芝的同意。
警察想查证的是存放柜表示窗上的实际使用天数。在存放柜管理人的带领下,两人来到了仲芝说的那个存放柜前。她把钥匙丢失了,但还记得号码。这也可以说是一个奇怪的情况。
仲芝使用的存放柜是东口的118号。表示窗上显示的数字是“4”。
“这个数字表示行李已经存放了四天了,是不是”
“不,是第五天。第一天数字不显示。这个数字表示要追加的存放费。使用者开始时先交一百元,使用日期超过两天以上,按窗上指示的日期数字交纳追加费,如果不如数把钱投进口内,就开不开锁。使用期限是五天,在使用期内不来把东西取走,就转移到仓库里保管。”
“表示使用日数的数字不变,在中途,比方说第三天或第四天,不能打开存放柜吗”
“如果在中途打开过存放柜,数字就要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