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洛玉现在才发展了一个多月,新签约的艺人就已经翻了一倍多,他是有才华不假,但再有才华的人也该有个限度,难不成他还能一直写出那么好的歌吗?就算能,你们觉得他写的那些歌能有多少会分到你们手里?”
“另外,一个艺人想要谋求更好地发展,自身的实力是一方面,但更多的其实还是要靠资源,娱乐圈本身就是一个靠资源靠人脉的地方,洛玉现在的确蒸蒸日上,但根基太薄,隐患太多,而你们自身条件不错,何不试试去更大的舞台发展呢?”
“龙门的大门你们也听说过,那是国内娱乐公司的天花板,其底蕴和实力都是顶尖的,甚至放眼国际也有着很高的地位,只要加入了龙门,哪怕你们还只是刚出道的新人,那出门在外也能获得无数人的尊敬,而这些是洛玉给不了你们的。”
“当然了,现在和你们说名声人气什么还太早,不如说点儿实际的,比如你们在洛玉待了也有一个多月了,你们赚到了多少钱?不用跟我隐瞒,我在找你们之前肯定是做过调查的,也知道你们和洛玉签的合同大体是什么样的。”
“总的来说,洛玉的合同模版和其他娱乐公司都大同小异,你们发的单曲在过去一个月之长时间占据音源榜前十,这为你们带来了不少利润,但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其实还能赚的更多?”
“那些由你们演唱的歌,版权全部都牢牢的被秦洛抓死在手里,你们赚的钱看似已经不少,实际上也不过是秦洛从指缝里流出来的一点儿罢了,一首歌真正能够赚钱的是版权运作,而你们能拿到的充其量不过是死工资和一点点提成罢了。”
“不过那些歌毕竟都是秦洛自己写的,把版权抓在手里也无可厚非,但你们要知道,有些歌手是可以和公司条件的,比如参与到歌曲版权的分成当中……如果你们在洛玉,这辈子八成也就是帮秦洛打工的命,但如果你们换一个地方,以后就能有更好地发展。”
“再抛开这些不说,只要你们答应我昨晚说的,那一百万就会立刻打进你们的账户里,这是肉眼可见的利益,也是你们最起码几年之内都赚不到的一笔钱,对于刚刚出道的你们来说,这应该还不至于让你们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