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帝在位20年,是宦官在汉朝历史上最长的统治时期。宦官的编制名目繁多,令人眼花缭乱,而且它们在灵帝时代更是有增无已,灵帝更是突破常制一次便册封了十二位中常侍,史称&34;十常侍&34;。建宁二年(公元169年),在宦官曹节病重时灵帝以其为车骑将军,他死后又追赠为车骑将军;中平元年(公元184年),又任命中常侍赵忠为车骑将军,负责对讨伐黄巾的将领论功行赏。灵帝执政早期,中常侍王甫、曹节深受刘宏信任,后来王甫被司隶校尉阳球害死,曹节逝世,张让和赵忠便成了灵帝宠信的宦官,灵帝甚至将二人比作自己的父母,可见对宦官的依赖。
宦官们在雒阳修建的宅邸非常高大,有一次,灵帝到永安候台登高观看雒阳城。宦官们请中大人尚但进谏:&34;天子不适合登高,登高则百姓离散。&34;灵帝居然听信,便作罢。光和元年(公元178年),灵帝在其母亲董太后和及常侍们的教唆下,又尝试卖官。朝廷公开宣布可花钱买到自关内侯以下至光禄勋下属虎贲、羽林等部门职位;卖官的规定是:地方官比朝官价格高一倍,县官则价格不一;官吏的升迁也必须按价纳钱。
求官的人可以估价投标,出价最高的人就可中标上任。除固定的价格外,还根据求官人的身价和拥有的财产随时增减。一般来说,官位的标价是以官吏的年俸计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标价是二千万钱,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标价是四百万钱,也就是说官位的价格是官吏年收入的一万倍。段颎、张温等人虽然功劳很大,声望也很高,却也都是先交足了钱,才登上公位的。
及至后来更变本加厉,以后官吏的调迁、晋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须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标价,也就是说,官员上任要先支付相当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许多官吏都因无法交纳如此高额的&34;做官费&34;而吓得弃官而走。灵帝成年后,设置西园供自己享乐,灵帝将卖官所得收入用于西园的建设。中常侍吕强进谏:&34;天下财物都是陛下的,何必还分公和私&34;灵帝不听。卖官的政策一直持续到灵帝逝世。
中平五年(公元188年),灵帝接受太常刘焉的建议,重置州牧,史称&34;废史立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