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初三年(公元222年)三月初一日,曹衮被封为北海王。[4] [5] 黄初四年(公元223年),改封为赞王。黄初七年(公元226年),又改封为濮阳王。太和二年(公元228年),曹衮到封地就国。曹衮崇尚节约俭朴,敦促妻妾纺线织补,形成习惯,成为家属日常的事务。太和五年(公元231年)冬天,曹衮回京朝见魏明帝曹叡。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改封为中山王。[6]
削减封地
当初曹衮前来朝见魏明帝时,违犯了京都的禁令。青龙元年(公元233年),主管官员上奏批评曹衮。魏明帝下诏说:“中山王素来恭敬谨慎,偶然来到这里,还是用评议帝王亲属的规则来评判这事吧。”主管官员固执己见,魏明帝曹睿只得下诏削减曹衮两个县、七百五十户的封邑。曹衮忧虑害怕,告诫命令属下官员要更加谨慎。魏明帝赞赏曹衮的心意,在青龙二年(公元234年),恢复他之前所削减的两个县的封地。
因病去世
青龙三年(公元235年)秋天,曹衮患病,魏明帝下诏派遣太医为他看病,殿中、虎贲带着手书的诏令和赏赐的珍贵膳食相跟随,又派遣太妃、沛王曹林一起去探视病情。曹衮病得很厉害,命令属下官员说:“我缺少德行,愧受天子的恩宠,现在我的生命将要走到尽头了。我喜欢俭朴,但朝廷有临终报告的制度,作为全国遵行的法典。我气断的时候,从停放灵柩到下葬,务必遵奉诏书的命令。过去卫国大夫蘧瑗埋葬在濮阳,我看到他的坟墓,常常想到他遗留的风范,希望依托于贤人的灵魂长眠地下,营造我的坟墓的界址,一定要到那里去选在它的近旁。《礼》规定:男子不死在妇人手里。赶快按时建成东堂。”[8]
东堂建成后,曹衮把它命名为“遂志之堂”,坐着车子急忙前往那里居住。又命令继承自己王位的儿子曹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