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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荏苒,岁月穿梭。
    眨眼之间已至六月末,风卷热浪,带不来半点清凉,连空气都似乎变得粘稠。
    只是这燥热的天气,丝毫抵挡不住商人逐利的热情。
    朝歌城比之以往,竟似又繁华了几分。
    街道上,装饰奢华的马车随处可见。
    风格各异却衣着华丽的客商,被下人们簇拥着,穿梭在一个个商铺之中,采买着心仪的物资。
    若有人仔细观察便会发现,在如今的这些客商中,苦哈哈的商队已经近乎绝迹,剩下的多是豪富之人。
    不知不觉间,朝歌的商业结构已经发生了改变。
    所提供的商品,从含有基础科技的生产资料,变成了价格高昂的奢侈之物。
    其中最受欢迎的,是颜色鲜艳的丝织品和洁白如玉的瓷器,以及一些精铁制成小物什,大多是一些装饰华丽的小型刀具。
    若是在后世,这些东西当然是不起眼的。
    可在这个时代,每一样东西都可以称得上是天价,即便如此,仍旧是供不应求。
    因为这些东西的数量,实在是太少了。
    而这一切是始作俑者,正是大家的老熟人,消失了好久的奸佞之徒——费仲。
    半个月前,他带着一支商队,打着向大王进献特产的名义抵达了朝歌。
    从时间上推算,出发之时调戏臣妻的事件应该已经爆发,商队的到达令满朝文武感到欣慰。
    在他们看来,即便大王与黄家生了嫌隙,淮夷的官员大多还是心向大商的。
    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信号,令牝鸡司晨所带来的压迫感,减轻了不少。
    而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更是彻底地牵引了他们所有的注意力,把对姜氏的憎恶感彻底转到了费仲身上,恨得牙痒痒的同时,又不得不笑颜以对。
    原来所谓的进献特产,只是商队所带货物中很少的一部分,更多的则是用来拍卖。
    也不知这佞臣从哪里学来的法子,将朝歌大族的话事人召集起来,举办了一个赏宝宴,将一件件新奇之物展示了出来。
    不得不说,拿出的东西确实是好的,自然有人会产生兴趣。
    他便鼓动大家竞拍,价高者得。
    初时大家只当是个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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