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卡斯抱着自己的书包坐在哥谭前往纽约的地铁上。
纽约地铁年久失修,车厢陈旧而昏暗,黯淡的灯光在镜片上印出淡淡的光辉。
只是不到一节车厢的距离,就有一个瘾君子在位置上欲仙欲死,发出正常人难以理解,也不想去理解的呢喃。
虽然哥谭是全美犯罪率第一的城市,但纽约明明也好不到哪里去啊。
卢卡斯默默地抱紧自己的书包,缩了缩自己的身体,进一步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不过往好处想想,起码纽约的地铁还能坐?他这么想着。
卢卡斯·伊斯顿,一个普普通通的土生土长的哥谭市民,是学校中沉默学习的优等生,但这个属性在强调身体素质,女孩们更喜欢体育系男生的美国是不受欢迎的。
因为犯罪巷出身,从小营养不良的卢卡斯还又瘦又小,那些个头大的大块头还就喜欢逮着他欺负,不过卢卡斯也没那么好欺负,犯罪巷那是什么地方,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他能在那里活到十几岁,还能考上哥谭中学的特优生可见一斑。
卢卡斯深深明白这些只会校园暴力的混蛋欺软怕硬的本质,他绝不可以对此抱有任何妥协的想法,就算被殴打,也得狠狠地回敬回去。
只是他忘记了哥谭中学除了他这样考进来的特优生以外,其余都是非富即贵的贵公子,尤其是上了牙齿和指甲都要回敬的公子哥更是与哥谭的底下黑帮有关。
仔细想想,离开哥谭也没什么,卢卡斯这么安慰自己。
虽然那个城市就像一个泥潭,但是……对于卢卡斯来说也不是一无是处,幼年时把他从人贩子手中救出来的蝙蝠侠和少年英雄罗宾,一直在默默支持着犯罪巷孩子学习的神秘资助人,还有他在哥谭中学最好的朋友提摩西·德雷克。
想起提姆,卢卡斯就忍不住想叹气。
提姆无疑是哥谭中学里毋庸置疑的金大腿,背靠德雷克集团和韦恩集团的超级富n代,无数人都渴望和他搭上关系。
不过提姆真的很忙,忙到没时间交际,是在校园生活中七天中见两次都多的那种忙,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他年纪轻轻就成为了韦恩集团的总裁了。
照理说,这种金字塔顶端的成功人士和卢卡斯这样的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