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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邑县
    潘小安随着村民来到县衙。
    知县陈向明,也是东夷府的老人。他因剿灭梁山有功,被留在费邑县。
    听到有人诋毁小安大人,陈向明比谁都愤怒。
    他由一个穷苦汉子,得到今天的位置,全是靠着潘小安的提拔。
    陈向明来到公堂上。
    “堂下老乡们,你们因为什么事情,来知县衙门呢?”
    陈向明照例问话。这是公堂上的程序,可不能马虎。
    百姓见官不跪,倒是在鲁地,得到了很好的执行。
    老村长拱手:“陈知县,这小子是个坏人。他说小安大人坏话。”
    陈知县看向潘小安。他忍住心里的愤怒。“你可有人证?要知道,安国律法,不能因言罪人。”
    老村长指指后面的孩子。“他们都是人证。”
    陈知县询问:“你们这些孩子,谁超过了十三岁?”
    便有两个大孩子,站了出来。
    “安国律法规定,未满十三岁,不能做证。你们两个既然有十三岁,我先测测你们的智力。”
    这也是安国律法的规定。只有智商正常的人,才能作证。
    两个大孩子,有些紧张。可他们还是认真听着。
    “说你吃汤圆时,用筷子方头夹,还是用筷子圆头夹?”
    两个大孩子异口同声。“当然是圆头。”
    陈知县捋捋胡须。“那汤圆要是掉在沙里,你们还吃吗?”
    “我娘不让吃,但我爹让吃。他说小的时候,他饿得都吃石头,就别说沾了一点沙子喽。”
    另一个孩子则说:“我娘我爹都不让吃。他们告诉我,小安大人说了,粮食要珍惜,也要注意卫生。”
    陈知县看向师爷。师爷颔首。
    “你们两个智商没问题。可以作证。说说吧,这人说了小安大人什么坏话?”
    两个大孩子就把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
    陈知县琢磨了一下。这句“他倒是会说”,怎么看也不像诋毁。最多,算一点不尊敬。
    可若是放了这个年轻人,以后百姓都不尊重小安大人,也不好。
    但若是判了这个年轻人,又与安国律法违背。
    小小的案件,让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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