晌午的暖阳肆意挥洒,洒在街头巷尾,给世间万物都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
夫人站在街边,目光温柔地落在那只小狗身上,它正对着紫竹端来的一大碗肉狼吞虎咽,仿佛几辈子都没吃过饱饭似的。
夫人双手缓缓合十,脸上满是悲悯之色,轻声念道:“阿弥陀佛,瞧瞧它这饿极了的模样,瘦得皮包骨头,可真是可怜呐。”
身旁的紫竹见状,赶忙说道:“娘,这满满一大碗可都是肉,足够它吃个痛快了。”
夫人微微点头,转而看向魏卓卿,提议道:“老爷,咱们饭后就走路送紫竹回客栈吧,也权当是活动活动筋骨。阿弥陀佛!” 魏卓卿爽朗一笑,立马应和:“好嘞!常言说得好,饭后百步走,能活九十九嘛!”
于是,一家人在这午后慵懒的阳光中,悠悠然朝着客栈的方向走去。他们的身影被阳光拉得长长的,一路洒下欢声笑语。没走出多远,那只刚刚饱餐一顿的流浪狗竟跟了上来。
它的身形瘦小得可怜,肋骨根根分明,好似一层薄皮勉强包裹着骨头,每一根都清晰可见。杂乱无章的毛发里,夹杂着星星点点的灰尘和草屑,显然是在街头流浪许久,历经了无数个风餐露宿的日夜。它走路的姿态十分虚弱,每迈出一步,都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仿佛下一秒就会轰然倒下。然而,它的眼神却无比坚定,那双眼眸紧紧盯着魏卓卿一家的背影,仿佛认定了这家人就是它的希望。
紫竹不经意间回头,一下子就瞧见了跟在身后的小狗,连忙喊道:“娘,那只小狗一直跟着咱们呢!”
夫人停下脚步,她慈眉善目,面容柔和得如同春日里的微风。双手再次合十,轻声叹道:“阿弥陀佛,这小狗看着实在是太可怜了。就它这瘦巴巴的模样,在外头怕是连那些野狗都能随意欺负它。依我看呐,咱们就把它带回庄园去吧。咱们庄园里本就有一只你爹和我在路上收留的野狗,叫黄黄,它们俩正好可以作伴。紫竹,你来给这新伙伴取个名字吧。”
夫人一边说着,一边蹲下身子,温柔地看着小狗,眼中满是怜惜。
紫竹思索了一会儿说道:“娘,你肯收留它,它以后可就不用再流落街头,被别的狗欺负啦。咱们已经有黄黄了,那这只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