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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方春华被看成山沟里飞出的一只金凤凰,在一位表哥的陪伴下来到了省城。
    方春华过去是个好学生,到了外专她还是个好学生。
    学校在省城的西郊,比城中心的繁华差些,但只这美丽的校园对方春华来说就已够了。
    上了大学,生活一下子就变得安静而多彩。
    对英语,她也爱好,但成绩并不很突出,只老师总说她的语感强 ,口语好,所以报志愿时,就报了外语类,没想到这一生真的要同英语打交道了。
    当然她心里还是爱英语的,读起英语书来,整个人就好似变了,一下子觉得自己就拥有了两个不同的世界。
    方春华一直想将这两个世界融合得更紧密些,现在外专给她提供了这个条件。
    这个条件包括有语音室,有大量的外文磁带,电影和书籍,还有她从不知道的许多外文期刊,更重要的是有了一个可以大胆使用英语的环境。
    在这个环境里,她感到自由并快乐。
    学习英语对她不是一种压力,而是对另一个世界的探索与了解带来的快乐。
    她学会了用英语写日记,用英语给她也能读懂的哥哥和朋友写信,用英语与大家一起交流。
    随着不断地深入学习,可以阅读英文书籍时,她发现自己有了另一种思维,另一种生活。
    在英语作家的小说中,她读出了那种恬静而神秘的东西,读出了从爱尔兰草原上,英格兰的庄园里,泰晤士河中所散发出的美,她想让自己在这美中定格,以致她有段时间很少读中文书了。
    但读着时,她也会想起渭北山地中那个小小的方家庄。她就让自己的思绪,在中国一个小村子和英伦三岛之间不停地跳跃着。
    虽然美国使英语的重要性增强了,也有一批优秀的作品,但在方春华的心中,只有英国二十世纪以前的作品,才是英文书籍的精品,才值得反复阅读。
    方春华有时觉得命运太过神奇,那个贫穷的渭北小山村居然同十九世纪的英国联系在了一起,而每想到自己就是它们的连接点时,就感到一种幸福。
    当然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她也会与同学们一起上街,欣赏都市的繁华,也会大呼小叫地有许多女孩子的特点。
    而且因为她们是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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