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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出来了,用不用看朱标了。
    反正损害的到底是官绅阶级,也算是大明政权的一些既得利益者,没有点强有力的手腕,怕是无法推行下去。
    朱元璋也十分差异王布犁竟然洋洋洒洒的写了那么长时间。
    不知道标儿与他说了些什么,让他一直写写。
    不过朱元璋也没有打扰王布犁,只是听着锦衣卫有关寺庙对抗官府的汇报。
    这也是他在路途当中听闻的。
    千乘寺僧人犯了法在逃亡期间,公然武力对抗官府,打死衙役一人,打伤两人,逃入寺庙,结果寺庙主持率领二百于僧,包围十余名衙役,不肯交人,待到天明才放他们离开。
    寺庙如此这般“武德充沛”,实是前朝遗留。
    朱元璋早年间在寺庙厮混,也是懂得这些道理。
    在元代,寺院经商是很常见的现象。
    中统四年(1263),忽必烈下诏允许僧道“种田入租,贸易输税”现象便普及开来。
    如大护国仁王寺是忽必烈的皇后所建,名下资产遍布全国。
    其中仅“江淮酒馆”便有一百四十家;
    普通寺庙也是如此,元曲里便有“金山寺摆满了贩茶船”之说。
    真定路的寺庙奉恩寺,名下也有“邸舍百余间”,邸舍就是旅馆。后来又扩建房屋八十间,还经营着“浴室二区,酒肆一区”。
    对元代人来说,寺庙与道观不仅仅是一个信仰共同体,也是一个经济共同体。
    寺庙购置田宅、开矿经商需要人力,保护资产或参与倾轧也需要人力。
    这“几百余丁”的身份,大概便是如此。
    此外,寺庙在元代还享有免服丁役的特权。
    虽然该政策多次反复,但就是朱元璋出生一年之后,元文宗仍在诏书里规定“僧尼徭役一切无有所与”、“诸僧寺田有当输租者,免其役”,该政策之后未见变化。
    朱元璋十七岁时被家里人送去寺庙,托身于寺四年,除了没地方吃饭,也是为了借寺庙的特权来逃避编户齐民必须承担的丁役。
    朱元璋有过入寺的经历,自然清楚寺庙在元代其实是一种有钱、有人、有关系网的社会组织。
    所以他对于寺庙以及僧人的态度具有极大的反差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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