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返回目录 阅读足迹 更多章节
第(4/5)页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俗话还说:久走夜路要撞鬼。田碧华这次就撞鬼了,她在另外一个农贸市场抱着一个小男孩跑的时候,被小男孩的奶奶发现了:“抢孩子啦!有人抢孩子啦!”老奶奶的嗓门还是很大,凄厉的叫喊声,很远都能听到,终于有人见义勇为了,田碧华被拦了下来,偷孩子卖确实是犯了普通家庭的大忌,田碧华被一拥而上的群众按在了地上,被愤怒的群众一阵乱打,一阵阵杀猪般的惨嚎声此起彼伏,却没有人停止对她的群殴,这就是犯了众怒,挨打的时间持续了10来分钟,等警察赶到的时候,她已经遍体鳞伤,内里的伤看不出来,表面上最严重的外伤是一条腿已经被打成了粉碎性骨破裂,而且被打坏的地方就在膝盖那里,应该是被人用称手的硬物砸的,就算医好也是一辈子的残疾了,另外还有几处骨折,田碧华最后被警察送进了医院,之后在警察的审讯中,她说出了维多利亚实业公司的名字,这事也就传到了正在休产假的黎秋耳朵里,郑云龙也就知道了这件事,看着两个跪在自己面前的堂弟,郑云龙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从心里面来说,他很痛恨这样的行为,由于田碧华死咬着没有说出前面的两次犯罪,这一次只能算是犯罪未遂,如果郑云龙搭一把手的话,这事最终就是不了了之,当然医药费必须得自己负责,三天之后,堂伯父郑大财赶了过来,看着全家人的一脸愁容,一筹莫展的样子,农村人,特别是什么都不懂的农村人实际上就这样,他们好多人就是法盲,对法律没有一点敬畏之心,做什么事全凭自己的想法,遇到事了,又不知道该怎么去办,要不是郑云龙眼疾手快,身为堂伯父的郑大财都要给他跪下,郑云龙最终还是抹不过面子,派公司的法务去派出所问了一下,得到的答案是就算没有人去保田碧华,她这个只能算犯罪未遂,也没造成什么伤害,反而她自己却受了重伤,由于法不责众,她的伤只能自己负责,伤好之后只要没有其他的犯罪证据,正常是刑拘两个星期,最长也就一个月左右,郑云龙最后决定还是不出手帮忙,既然有了当人贩子的想法,那就得接受法律和社会的惩罚,社会的惩罚让她成了终身的残疾人,法律的惩罚最多才一个月的刑事拘留,那简直是太轻松了,最后郑云龙出于人道主义,还是给了堂伯父郑大财一万块钱,令郑云龙没有想到的结果是田碧华
第(4/5)页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都在看:投资天骄,小师妹百倍返利程宇林雨菡醉仙葫官道崎岖你迎娶平妻?我带患入宫当皇后穿到七零新婚夜,高冷大佬撩红眼高武三国:神机妙算的废物军师家里有难?我八方支援结婚纪念日,妻子带着白月光回家嫁给病秧子后,王妃抄家被流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