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记者,兼职小说家,和真实的报道不同,小说总有虚构的成分在。
她没有特别跟我提到过雷克斯,可她每一次的叙述都有雷克斯的影子。
在布尔曼的时候,小家伙偶尔会伤得很重,雷克斯会在我们约定好写日志的日子寄信过来,那种凌厉又干净的笔锋是他的风格,所述的事情也比小家伙简洁明了许多。
她还会寄糖过来,有时候是自己买的,有时候是雷克斯买的。
很好分辨,她自己买的很多时候都会遇上口味奇怪的种类,雷克斯买的每次都很好吃,绝对很合她的口味。
在写这本日志之前,我踌躇了许久,我不知道是该以我的视角去写她,还是以她的视角去写整个西区。
后来我选择了后者,因为很多事情只有“唐安”的眼睛才能看得到。
比如雷克斯的“温柔”和詹森的“耐心”,恕我直言,我完全感觉不到。
她还跟我说了很多有意思的琐事,她来到西区的日子也不仅仅是这162日。
那些有趣的小事我没办法一一记录在日志中,如果有机会,我会在番外里替他们补全。
比如差点儿阴差阳错和罗纳德结婚的莱恩,被梅琳达修剪过发型后仍旧得去上班的欧文,以及和梅丽莎打赌输了一栋别墅的詹森。
以及她和雷克斯过的第一个新年。
哦对,我已经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