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这扇大铁门才正式进入到看守所最核心关押犯人的地方,左边整个均是一个个大约有八十至一百平方米大小不一的露天院子,是用来关押犯人在没有下雨出太阳之日放风时所用的放风场,依旧是五米高的围墙,三面是没设电网的高墙也只有看守所与外部那堵墙上安有电网,整个左边共有十间类似的放风场。而右边则青一色是关押犯人的监房,整个长型一溜共有二十四间,每间监房内均是长条型宽二点五米长八米,进门左手边则是一个水泥蹲子高五十公分左右宽二十公分,是监房内犯人放置洗漱用品与生活用品的水泥台子,在台子边上则建有一个蹲坑的便池,而便池右侧则是又一个二十公分高十五公分宽的水泥台子,是用来洗衣服的台子而另一边则可以摆放开水桶,每天上午一次会有看守所内部工作人员用开水车挨个拖到每个监房外用塑料管子放开水进各监房内。
按看守所早已设计与制定出的安排,在监房最前面进入后往右拐走过去再往右拐过弯,有三间是专门关押女犯的监房,除非女犯多的时候关不下的话,那就必须要经过一溜关押男犯二十四个监房门口过道,直径走到最后再往右拐弯走进去再往右拐就又到了关押女犯的监房,整个关押犯罪嫌疑人的监房竟然被设计为凹字型。
这一天关押在十六号监房里的江民,又在床上或者是过道处在做仰卧起坐与俯撑等锻炼身体的运动,他是自被关押进来的第二天开始就一直在坚持做这样的运动。虽然这对于江民来说做与不做,锻炼与不锻炼其最后的结果都是死路一条,出不去永远的出不去,更为最简单的来说就连出看守所的大门机会都没有。而不是说一次机会都没有,应该在这个人世间还是会有机会出看守所的大门,不能也无法结束自己的生命,也的的确确一定会有三次出看守所大门的机会,第一次是被重兵押送去指认开枪杀人现场等,第二次是被法警押送下去法院接受审判,第三次毫无疑问是被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