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曦的爷爷也拿了两个碗出来,抓着明曦就火急火燎往城里去,生怕慢了一步就喝不上喝粥了。两人脚上穿的都是破旧的草鞋,还是老头自己编的草鞋。
很多人连双草鞋都没有。
只能赤着脚走路,后脚跟和脚趾头大面积溃烂,伤口处脓血与泥土混杂,穷得触目惊心。
很快,城外的贫民就涌入了城内,县衙外搭起了一个简陋的粥棚,果然在派粥!还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但明曦注意到,那些领到粥的人,脸上并没有多少喜色。
趁着老头正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缓慢挪动的领粥队伍,明曦泥鳅似地挤开队伍,往前面走,迎面刚好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端着粥碗迎面而来。
那少年穿了件不太合身的衣裳,衣裳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像是挂在竹竿上晾晒的旧布。
行走间,衣裳下摆被轻轻掀起,露出一小截肚皮,肚皮瘦得深深内凹进去,肋骨根根分明。
明曦上去就把他的粥夺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