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没走多远,老头的双腿就跟筛糠一般,剧烈颤抖起来,每迈出一步,都显得极为吃力,最终实在是一步也走不动了。
老头到底上了年纪,又从来没有好好养过身体,身子骨不太行。
明曦握着老头瘦骨嶙峋的手臂,入手之处,仿佛握住了一把干枯的柴禾……感觉这把老骨头晃一晃都能散架了。
凡人是很脆弱的。
而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无论逃到哪里都会成为通缉要犯,住店都住不了,只能跑到深山老林里当野人。
她倒是无所谓,但老头肯定不行的。
不是每个人都有“世外高人”的觉悟,喜欢过独来独往的生活,大部分人还是渴望能融入社会,有亲戚朋友,有正常的社交往来。
要彻底斩断人际关系,很难。
本来就身在红尘里。
明曦微微仰头,望向天边那一抹将要消散的夜色,说道:“算了,爷爷,我们不走了。”
“不走了吗?好好好,不走好。” 老头闻言又惊又喜,心头一块巨石骤然落地,长长地松了口气。
贱民去到哪里都是贱民。
压根不是换个地方,生活就能好起来的。
老头贫苦的面色缓了缓,伸手摸了摸明曦的头,像是在自言自语说给自己听,又像是在劝她:“其实平安县也不错,起码这里有神仙,有神仙在,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
老头虽然没有什么用,软弱,老实可欺,但是却对自己这个,一直相依为命的小孙女有求必应,几乎当命根子疼,明曦一说要离开这里,老头也没有多想。
甚至连问都没有问,站起来直接就跟着她走了。
明曦点点头:“嗯,不走了。”
天边渐渐泛起鱼肚白,爷孙俩悄悄离开,又悄悄回去,正好看到一群官兵正在抓人,茅屋村的人,城里城外的乞丐,还有昨日城中起哄闹事参与的普通人,都被抓了。
明曦立刻把老头按下,悄悄地藏在了一个茅草垛后。谁想那个茅草垛突然动了一下,面前的茅草垛,居然在……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