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瓢在水缸里舀了一瓢水,将帕子打湿,对着铜镜擦脸。
    血痂糊了半张脸,再加上脸上红红白白的脂粉,看上去还真像乱葬岗里爬出来的。
    小心翼翼的避开伤口,将整张脸和头发丝里糊的血痂都清理干净,中间又换了一次水,楚宁歌这才终于看清了原主的容貌。
    老实说,原主这模样,如果忽略额角上的口子,她有被惊艳到。
    原主是典型的古典美,饱满的额头还有个美人尖,眉毛被原主修得极细,有些被摧残了,但这也没能拉低原主抗打的颜值。
    标准的鹅蛋脸,一双桃花眼眼尾上翘,看上去灵动又不失魅惑,琼鼻秀挺,朱唇微翘,唇珠饱满,就是失了些血色。
    记忆里的原身父母长得就不错,她能长成这样也不算奇迹。
    楚宁歌将脸靠近铜镜,忍不住左右侧脸仔细端详,感叹道:“居然真的一点毛孔都没有耶!这么漂亮的美人,明明可以靠美貌,你却偏偏干尽傻b事,你说你蠢不蠢?”
    楚宁歌上辈子是个大庆油田,鼻翼两侧毛孔粗大,扑上粉,还不到两个小时就是一脸油光,那时候她就非常羡慕人家没有毛孔的肌肤。
    没想到这辈子居然让她捞着了一个。
    忍不住捏捏脸蛋,这满满的胶原蛋白,手感真好,难怪人家都说十八的姑娘一朵花。
    换了张脸,还年轻了十岁,不错不错。
    就是额头上的伤口必须要处理了,否则要是留了疤,那得多遗憾!
    翻箱倒柜的想要找到一块可以包扎伤口的布条。
    才发现原主的衣服,不是大红大紫大绿,就是老气横秋的颜色,也不知原主这都是啥审美,华而不实,看上去还啰里吧嗦的。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件看上去比较干净的纯白里衣,还是滑溜溜的丝质料子。
    翻到最下面,发现有几方丝质帕子和一条格布方巾,这条方巾倒感觉像棉麻的。
    抖了抖,大小还可以,看上去也算干净,了剩于无,就它了!
    不包扎一下,她怕感染,要是在这个年代感染发烧,她觉得小命能不能留住,就得全看天意了。
    额头上的口子还真挺大的,估计有四厘米长,这种情况按道理应该缝针的,现在没那个条件,也只能清理一下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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