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毓初点了点头,他说:“是,我想要妹妹。”
他虽然只有两岁,但他的语言天赋非常的好,而且还特别的聪明。
很多事,只要大人说了一遍,他就记住了。
因为他是家里这几个小朋友里最小的,所以他也想要一个弟弟或者妹妹。
不过,相对于弟弟,他更喜欢妹妹。
栗糖说:“那万一是弟弟呢,怎么办?”
小毓初摇了摇头,非常坚定地说:“不,一定是妹妹。”
栗糖问他:“为什么啊?”
小家伙回了一句,“没有为什么呀,反正就是妹妹,因为我有火眼金睛。”
他这句话成功把栗糖她们逗笑了。
麦甜看向沈知意,说:“你儿子语言能力确实可以哈,什么话都能接,才三岁,这词汇量可以啊。”
傅毓初比傅楚诺和麦芮还要早说话,而且这家伙认识的字也比大他一岁多的傅楚诺和麦芮认识的多。
而且他还对数字很敏感。
这些都得归功于他爸。
从小家伙会爬的时候,傅修言就经常跟他说话,给他读各种书籍,也不管他听不听的懂,就是一顿说。
甚至,傅修言要是在家办公,还会带他一起,开会也带着。
因为傅修言说,要让他从小就接触公司的事,早早掌握经营公司的本事。
沈知意当初只觉得傅修言脑子有问题。
可她又阻止不了,因为她儿子确实很喜欢黏着他。
小家伙除了晚上睡觉黏着她,白天几乎不黏她,只黏他爸,所以她每天几乎都很清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