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谈判达成时,张恪倒也看了看内容,果然都是些大而化之的东西居多。比如:两族互为友邦,狼族尊人族为上邦;双方重新确认边境线,并各自设立界碑予以明确;狼族以后不得再无故踏入人朝领地,凡越界者,人朝有权从重处置;此后每年狼族要向人朝上贡一定数量的皮货、药草等财物以示尊崇;为避免误会及处理边境问题,双方同意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等等等等。
这些内容,究竟有多少能落到实处?而若是出现了不执行协议或者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时,又将如何督促以及处罚之类的,便完全没有提及了。不过,这都是意料之中的事了。若不是狼王急着想回去,相信狼族是不会同意签下这些不平等条约的。尽管依着他们的尿性,遵照协议执行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的,但他们为此还是感到不爽的,哪怕这是一份他们不准备执行的协议。估计等狼王一回到狼族之后,就会立即翻脸不认账的。到时候,人族也还真的拿他没办法的,难道再跟他们打一仗?
最终,张恪拿着那份谈判文书,找到袁焕,跟他提出要在上面加上一条:在边境线上,开设市场,与北境各族包括狼族进行贸易,名曰——互市。为保障互市的正常交易活动,平稳有序地进行,要求狼族及其他相关方,都必须对互市的安全、秩序予以保障。为此,在互市贸易获取的收益上,人朝愿意拿出一部分来,分润给其他参与方。
袁焕听完后,大致明白了张恪的意思。只是,他想不通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以他对张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