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也看了,这些人用的尖刀,还有那人拿的弓箭,都极度的原始,虽然是铁制品,但看着工艺非常的落后。
所以他就断定,这个世界,肯定是自己穿越过来的一个不知什么年代的世界,而且这个世界里,应该会跟历史上某个朝代差不多,这朝代应该是封建社会前期的吧。
那人一看,眼前这个人,跟自己看着差不多,但是为什么力气能这么大,随手一丢,一百多斤的同伴,就被他给抛得连影子都看不到。
不用说,这些被抛出去的人,最后都会被草丛里隐藏的野兽,比如大老虎给生生吃掉,留下一堆白骨。
那人一时间清醒得很快,翻身就跪到了王小六的面前,头磕得那叫一个快,一边磕头还一边不停地哀求:“大侠啊,我,我错了,求求你绕过我吧。
我说实话,绝对不敢乱说,我们这里,是方圆三千里的大草原,叫做边地草原,草原里面,有野牛野羊成千上万,也有野猪不计其数,更有像我们这样,靠打劫为生的强人若干。
不过,离这里有三百里地的南方,有一个很大的城市,里面有固定军民10万有余,不过,这丰顺城城坚墙高,还有异能人坐镇,我们一般不敢靠近丰顺城附近。
要是从这里走的话,一直往南,不骑快马,最少也得五天以上才能走到……”
这人说得还挺清楚,几乎是一字不落,王小六一听,正合我意,区区三百里,那不算距离,等到这人又低头要磕的时候,他飞起一脚,直接就把他给踢得没影。
真是啰里巴嗦个没完,烦死人。
王小六处理干净这些小毛贼,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他大概确定了一下,那个丰顺城的位置,直接就瞬移了过去。
结果,等他落下脚,就发现,自己被一大片黑压压的人群给包围。
他吓了一跳,仔细看去,这才发现,不远处,就是那人说的城墙高大的丰顺城。
城门上三个字,也不知道是什么字体,他还能看得出,确实是丰顺城。
他被来来往往穿着有些破烂的人,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