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自己要吃的还是那么点。
他点了一大桌子,第一次仔细看账单,因为刷卡之后经理的前后态度都变了,甚至店长都出来接待打招呼送赠品。
61万黄币。
一顿饭没有别的支出,单纯的酒水菜品就花了六十一万。
因为刘恒闭着眼消费,点了三支酒王。
这酒也算是一个噱头了,再有钱的人也不会请人吃饭喝十万的酒。
拿出来也就是用来充场面的。
也就刘恒憨批,按照最贵的点,不然这几瓶酒估计还能摆个几年。
刘恒吃完,没觉得过瘾,不过花钱确实挺爽的,对着账单菜名吃,这一口一千,那一口三千,刚才咽下去的四百,然后再喝一口1888的汤,啊,爽。
吃完了,再把十几万一瓶的就一口炫了。
和猪八戒吃人参果没什么区别。
其实味道确实好点,但为了这点味道花这个钱,换作以前他是不乐意的,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今时花的是公司在戈亚斯的钱。
吃完,刘恒再点了一份猪脚饭,端着猪脚饭就走了。
怎么说呢,吃饭真的有米饭才好吃。
刘恒瞥了一眼爷孙俩,没有说话,找了把椅子先坐下干饭。
光吃菜不吃饭给他腻味的,临走前多要了一份米饭伴进去。
老头左手持着拐杖七寸,右手握着拐杖头,此刻的拐杖哪还是拐杖,老头握着的分明是一柄剑。
“王爷爷,不要动手,千万不要。”
老头听到身后李洛涵声音中充满着的恐惧、害怕、压抑、疯狂,还有在这些复杂情绪下的一点点,一点点的,惊喜。
深呼吸,头晕是正常的。
老头调节着自己的状态,强制自己从惊慌失措的状态下冷静下来,努力的挤出一点余力询问道:“涵丫头,你,认识他?”
李洛涵浑身颤抖着,但是做不出任何动作,只能出声道:“是他,救的我。”
老头愕然,松了口气,旋即又想到了今天去看过的现场,以及现场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