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方面,是利益难以协调。这里面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矿老板和股东们的利益不好协调。这个方面里面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从对外的角度讲,大家的心思都一样,那就是“都想把别人吃掉,不想被别人吃掉”,吃掉别人,做大自己,面子里子都有了,被人吃掉,扫地出门,好像是丧权辱国的清政府,卖房卖地的败家子,走到哪都被人笑话;另一方面从对内的角度讲,不论是把别人的矿吃掉了出钱,还是被别人的矿吃掉了分钱,都不好办。看到这儿,估计有的书生又要问了,怎么把别人的矿吃掉了还要出钱呢?当然啦,吃掉人家的矿,说是整合,其实不就是买下嘛,买东西不得出钱啊,出钱得有个章程呀,是按股东们的占股比例出钱?是按实际贡献率的倒序出钱?还是按对新买入矿山企业的管理分配权出钱?都不好弄,各人有各人的心思,平时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到真出钱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同样的道理,被别人的矿吃掉了,大家伙坐下来分钱,怎么分?按占股比例分钱,那有的股东说了,他虽然投资占股比例高一点儿,但一直都是甩手掌柜,一年到头给他爹上坟去的次数都比来矿上多,老子一年从头忙到尾,部门找事儿是老子平的,工人闹事儿是老子平的,矿难出事儿是老子平的,老没有老子,这个矿早就黄了,你们都得喝西北风,平时分的红就够多了,这次矿也卖了,最后一锤子买卖,老子才应该多分。等等等等。这还是同意买同意卖之后出现的利益协调之难,就更别说股东们利益诉求不同,压根儿就不同意买、不同意卖,事情一下子就搁浅在那儿了。利益难以协调的另一个大方面,就是地方的利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