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于蓁蓁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十七岁那一年,她辍学了。十八岁那一年,她父母因为车祸去世了。肇事的是一辆套牌车,逃了,她一分钱也拿不到,还要掏一笔钱办理父母的后事。她再也没有了依靠,从此步入了社会,必须得为自己的生活打拼。她没有社会经验,又没有一技之长,只能做一些最底层的工作,挣不了几个工资。她不甘心,听朋友说夜店的工资高,于是在朋友的介绍下到了夜店工作。她长得漂亮,又有一种年轻特有的青涩,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了一些男人追逐的猎物。在一次酒醉之后,她迷迷糊糊的,被一个男人带到了酒店的房间里……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男人已经离开了,留下了一千块,还有一盒紧急避孕药。一千块,那是她多少天的工资了,这个钱来的太快了。
这样的事情,有了第一次,自然也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她从一开始的抗拒,到半推半就,再到最后主动的寻找客源……她就像一个被人啃过了的苹果,反正都是无所谓了。
那时候,她还年轻,不懂得这一行的避忌,不明白在家乡是不能操这一行的道理,因为那地方是最后的退路。她只是怎样可以来钱怎么做,她在自己的家乡信城也曾短暂的做过。
人往高处走,后来她去了有魔都之称的海市。在这里,她遇上了高中时的同学林玖。林玖读书不成,出来混社会的,也来到了海市,而且在海市混出一些名堂。因为同学的关系,林玖对她颇为照顾。
有一次,她遇上了一位很是难伺候的客人。这位客人有一些特殊的癖好,她很不乐意,偏偏这个客人就是看上了她,非得让她出台。是林玖为她出了头,和那客人打了一架,从而引发了一场群殴。也就是那一次,她如果怯懦害怕,躲到一边,也是有机会可以置身事外的。但最后,她动了手,也进了局子,也是她唯一一次因为打架进的局子。
打架事件之后,于蓁蓁和林玖的关系一下子就拉近了很多,没几天就发展到了同居。他们既不谈钱,互相之间也不承认是对方男女朋友的关系,只是他有需求,她也愿意,他们就凑合着生活在了一起。他不会干涉她的工作职业,她也不去过问他在做什么工作或者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