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军就这么几乎是毫无损失的进了城,这比他们之前任何一场攻城战都要容易。
当然,我也只是看到了这一幕,在破城之后,我便被送去了包扎,治病。
但,即便如此,我的目的始终不变,将那个杀死了陈三的混蛋…亲手扒了他的皮!
王进才自然答应了我,闯军在他的手下效率还算得上较好的,那李金刚想要出城后门逃走,就被两个闯军士兵逮住了,一箭插穿了他的小腿,他被送到我面前时,还在痛苦的哀嚎。
“这人,叫做李金,给石蓬孺干活的,手底下也有不少人命,良,为民除害呗。”王进才“呵呵”的冷笑一声,一脚踹在了犹如一条死狗一般躺在地上嚎叫的李金。
是啊,很痛吧,被箭矢射穿了小腿呢…
那么…陈三,一点一点的感受着自己血液的流失,生命的逐渐死亡,心上的疼痛远比肉体上被洞穿了的胸口更疼。
哦对,我忘了…
当你的那颗弹药穿过陈三的胸口时,他的心就已经被穿烂了,心都没了,又怎么会感受到心痛呢。
“你说…对吗?”我平静地一瘸一拐走到李金身前,他连连摇头,还想要往后爬去。
我从他的眼中,看到的唯有恐惧,一头濒死的猎物对猎杀者的恐惧,这是他最为原始的恐惧。
“李金啊…呵呵…”我突然对着他笑了起来,但这副笑容,在他的眼中,似乎不亚于一头恶(饿)狼在他的身前,而他却无力反抗的那虚弱感,畏惧感。
我说过,我要扒了他的皮,一刀又一刀地剁碎他的骨肉,再将他的头颅悬挂在城门上,唯能解我心头之恨,以复陈三之仇。
石蓬孺,你也逃不过的,你总会死,我迟早会找到一个机会,然后……将你扼杀。
“拿一把新的…呃,刀和剑都行,随便拿一把来吧…我那边剑已经坏了,被我扔在原地了。”
那把武状元的长剑我用的很是顺手,而且也的确坚硬,但无论再怎样坚硬,打的久了,也会出现豁口和磨损的,磨损了,就该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