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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三十七篇,末附《现代电影与有产阶级》译文一篇。一九三二年十月由上海合众书店初版。出版不久即被国民党政府禁止。后由合众书店送交国民党图书审查机关审查,将删余的十六篇,改题为《拾零集》,于一九三四年十月出版。本版与初版相同。
    这里是一九三○年与三一年两年间的杂文的结集。
    当三○年的时候,期刊已渐渐的少见,有些是不能按期出版了,大约是受了逐日加紧的压迫。《语丝》〔1〕和《奔流》〔2〕,则常遭邮局的扣留,地方的禁止,到底也还是敷延不下去。那时我能投稿的,就只剩了一个《萌芽》,而出到五期,也被禁止了,接着是出了一本《新地》〔1〕。所以在这一年内,我只做了收在集内的不到十篇的短评。
    此外还曾经在学校里演讲过两三回〔4〕,那时无人记录,讲了些什幺,此刻连自己也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在有一个大学里演讲的题目,是《象牙塔和蜗牛庐》。大意是说,象牙塔〔5〕里的文艺,将来决不会出现于中国,因为环境并不相同,这里是连摆这“象牙之塔”的处所也已经没有了;不久可以出现的,恐怕至多只有几个“蜗牛庐”〔6〕。蜗牛庐者,是三国时所谓“隐逸”的焦先曾经居住的那样的草窠,大约和现在江北穷人手搭的草棚相仿,不过还要小,光光的伏在那里面,少出,少动,无衣,无食,无言。因为那时是军阀混战,任意杀掠的时候,心里不以为然的人,只有这样才可以苟延他的残喘。但蜗牛界里那里会有文艺呢,所以这样下去,中国的没有文艺,是一定的。这样的话,真可谓已经大有蜗牛气味的了,不料不久就有一位勇敢的青年在政府机关的上海《民国日报》上给我批评,说我的那些话使他非常看不起,因为我没有敢讲共产党的话的勇气。〔7〕谨案在“清党”以后的党国里,讲共产主义是算犯大罪的,捕杀的网罗,张遍了全中国,而不讲,却又为党国的忠勇青年所鄙视。这实在只好变了真的蜗牛,才有“庶几得免于罪戾”〔8〕的幸福了。
    而这时左翼作家拿着苏联的卢布之说,在所谓“大报”和小报上,一面又纷纷的宣传起来,新月社的批评家也从旁很卖了些力气。〔9〕有些报纸,还拾了先前的创造社派的几个人的投稿于小报上的话,讥笑我为“投降”,有一种报则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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