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古之文学大师,就常常玩着这一手。班固先生的“紫色声,余分闰位”〔7〕,就将四句长句,缩成八字的;扬雄先生的“蠢迪检柙”〔8〕,就将“动由规矩”这四个平常字,翻成难字的。《绿野仙踪》记塾师咏“花”〔9〕,有句云:“媳钗俏矣儿书废,哥罐闻焉嫂棒伤。”自说意思,是儿妇折花为钗,虽然俏丽,但恐儿子因而废读;下联较费解,是他的哥哥折了花来,没有花瓶,就插在瓦罐里,以嗅花香,他嫂嫂为防微杜渐起见,竟用棒子连花和罐一起打坏了。这算是对于冬烘先生的嘲笑。然而他的作法,其实是和扬班并无不合的,错只在他不用古典而用新典。这一个所谓“错”,就使《文选》之类在遗老遗少们的心眼里保住了威灵。
做得蒙胧,这便是所谓“好”幺?答曰:也不尽然,其实是不过掩了丑。但是,“知耻近乎勇”〔10〕,掩了丑,也就仿佛近乎好了。摩登女郎披下头发,中年妇人罩上面纱,就都是蒙胧术。人类学家解释衣服的起源有三说:一说是因为男女知道了性的羞耻心,用这来遮羞;一说却以为倒是用这来刺激;还有一种是说因为老弱男女,身体衰瘦,露着不好看,盖上一些东西,借此掩掩丑的。从修辞学的立场上看起来,我赞成后一说。现在还常有骈四俪六,典丽堂皇的祭文,挽联,宣言,通电,我们倘去查字典,翻类书,剥去它外面的装饰,翻成白话文,试看那剩下的是怎样的东西呵!?
不懂当然也好的。好在那里呢?即好在“不懂”中。但所虑的是好到令人不能说好丑,所以还不如做得它“难懂”:有一点懂,而下一番苦功之后,所懂的也比较的多起来。我们是向来很有崇拜“难”的脾气的,每餐吃三碗饭,谁也不以为奇,有人每餐要吃十八碗,就郑重其事的写在笔记上;用手穿针没有人看,用脚穿针就可以搭帐篷卖钱;一幅画片,平淡无奇,装在匣子里,挖一个洞,化为西洋镜,人们就张着嘴热心的要看了。况且同是一事,费了苦功而达到的,也比并不费力而达到的的可贵。譬如到什幺庙里去烧香罢,到山上的,比到平地上的可贵;三步一拜才到庙里的庙,和坐了轿子一径抬到的庙,即使同是这庙,在到达者的心里的可贵的程度是大有高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