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下其他人都可以指责我们大理寺和都察院在凉州问题有失职,只有你们刑部不可以,等这件事毕,我们都察院和大理寺必定联名向皇上参你们刑部一本,让皇上分一分这其中究竟谁对谁错。”
左迁之的战略非常明确,从逻辑和程序上来说,刑部是第一步,大理寺是第二步,而都察院是第三步,第一步不走,自然没有第二步和第三步,所以都察院承受自己有监察不力的错误,但这个错误是被刑部误导的,所以刑部该负主要责任,大理寺该负次要责任,而都察院的责任最轻,如果都察院还能亡羊补牢,那最后该受的处罚,自然应该比刑部和大理寺更轻。
而在同盟关系上,他要把大理寺拉到自己的同一战线上,既然是三司,二对一,总好过一对二,而这样甩锅方式,大理寺必定也是愿意的。
果然,史可策立刻接上话题:“左大人言之有理,你们刑部专设有甘青清吏司,负责甘青道的刑名,还收办甘州将军、青州将军、五散关守备将军的文移,这三十年间,为何从未上报过一件关于凉州城的案子,让我大理寺和都察院都以为凉州大治,一切无事!
正如左大人所言,大理寺和都察院在关于凉州的事务上得确有失职,但失职的原因,主要在于刑部责能的缺失,江大人,您既然是主审,又是甘青清吏司的主事,我想问问你,你们甘青道清吏司,是在怎么办事的?”
如果非要在三司中选一个盟友,史可策自然是选择左迁之,一则两人已经在神京共事多年,两条都是老狐狸,都深知对手狡猾,不好对付,能当盟友,最好不要当敌人,而江瑞嘴上无毛,办事不牢,是那种典型的猪队友,史可策不想被这样的猪队友害死。
而且江瑞在一路上已经充分表现出一个猪友员的全部潜质,他利用一切手段拉仇恨,把能得罪的和不能得罪的全部得罪了,完全没有想过给自己留后路。
在这种情况下,史可策当然要与江瑞势不两立,无论江瑞在这件事上会得到多少功劳或是会招惹多少祸事,史可策都不想沾。
与左迁之一样,史可策年事已高,这也是大理寺派他前来办理此案的主要原因之一,一旦发现情况不对,史可策立即可以申请告老还乡,最多就是俸少一些,大理寺不会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