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份证据,都可以证明是孟敏及安俊敏,张拉娜等人对李云实施了有预谋的陷害活动。
审判长深深地看了一眼姚玲,眼中隐含深意,做为有着多年经验的老法官,他对这个案子早就心知肚明,一定是这几个外国人和国内的媚外分子联合起来陷害国人。只是办案讲究证据,不能靠经验办案。
只是,姚玲提供的证据……希望对方的律师不会发现这点吧。
很显然法官大人的愿望落空了,做为寒蝉国培养出来的律师,玩三十六计不行,但说到弄虚作假,混淆是非那在全球都是首屈一指的存在。
他们拿到姚玲提供的证据后,甚至没有第一时间想到如何解释证据中所指出的问题,而是第一时间指出证据的合法性来。
在没有执法机关的调查证明,窃听他人电话,查询他人账户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甚至电话公司及银行系统的人也会被追究责任。
而在舆论上,这种行为,就属于李云为证明自己清白,把帮他调取通话记录和银行账户信息的人都给卖了。甚至让帮他的人赔上了职业生涯还要附带经济赔偿和牢狱之灾。
说白了,就是为了自己坑害了帮助他的人。这要是被舆论知道,李云的人品都会出现重大问题,甚至比敌人造谣都严重。
苏哲旭与孙明英两个人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幸灾乐祸的表情,“还以为对方律师是个强有力的对手,没想到,只是灵光一现而以,这么快就出了昏招儿。这一次,让你看看我们的厉害。”
两个人得到了法庭允许开始质证,只见苏哲旭缓缓起身,郑重地向法庭请求原告方律师出示公安机关的调查文件,以证明三份证据的合法性。
如果姚玲拿不出公安机关的调查证明,那就说明这两份文件是伪证,不能当做证据证明被告人有违法行为,如果姚玲拿出公安机关的调查证明,呵呵,公安机关是不会拿出调查证明的,因为通话录音问题一但曝光,那就会导致民众对电话公司的质疑,自己的隐私在随时被监控,对电话公司来说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就算电话公司有,也绝不会提供给警方。
苏哲旭和孙明英之所以明知故问,就是为了拿语言将姚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