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抵任未久,有一批高丽的朝贡使者到杭州来,他们自以为是外国的特使,根本不把州郡长官放在眼里。而担任押伴的使臣,本来都是本路的管库官,暂时兼差,他们却假借外国贡使的名义,乘势作威作福,甚至要与钤辖 1 分庭抗礼。苏轼叫人警告他们道:“远夷慕化而来,理必恭顺,如今竟敢这样横暴放肆,不是你们教唆,决不至于如此,倘不立刻悛改,我这边马上出奏。”押伴者大惧,气焰低了不少。
高丽使者发来的公文,但书甲子,不写年号。苏轼退还来文,拒不收受,谕之曰:“高丽称臣本朝,而公文上不禀正朔,我怎么敢收。”高丽使者急忙换了文来,恭书“熙宁某年”。由是时人莫不钦佩这位通判临事刚健不屈,处理得体。
熙宁五年(1072)秋八月,苏轼主持本州乡试,闱场设于州廨内中和堂之望海楼。
关于科举取士之法,神宗以王安石的变更计划,依照程序,下中书省复议,中书言:
古之取士,皆本学校。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今欲追复古制,则患于无渐。宜先除去声病对偶之文,使学者得专意经术,以俟朝廷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三代所以教育选举之法,施之天下。
于是,上述更定科举之法,于熙宁四年(1071)二月公布施行。从此罢废明经诸科,罢进士之试诗赋,各专治《易》《诗》《书》《周礼》中的一经,兼以《论语》《孟子》。每试四场,初本经,次兼经大义,题凡十道,次论一首,次策三道。中书省撰七义式颁行。
叶梦得《石林燕语》曰:“熙宁以前,以诗赋取士,学者无不先遍读《五经》。余见前辈虽无科名人,亦多能杂举《五经》,盖自幼习之,故终老不忘。自改经术,人之教子者,往往以一经授之,他经纵读,亦不能精。教者未必皆读《五经》,故虽经书正文,亦多遗误。今人问答之间,称其习为贵经,而自称敝经,尤可笑也。”
是试经而经亡,这个样子的士风,这个样子的试法,怎能选拔得出真正的人才?苏轼心里非常沮丧,只因职务上不能拒绝这个差使,勉强承担,心里不抱太大的希望。
苏轼作《监试呈诸试官》诗,说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