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步行江边郊野,发现到处都有野死者的枯骨,一任日晒雨淋,无人掩埋,为之恻然,便找机会与惠守詹范商议,筹募适当的经费,使收拾枯骨,造为丛冢。
这项收埋暴骨的工作,后经程之才大力推动,由罗秘校者专司其事后,范围就做得大了,苏轼也自捐出钱来,提倡这件善举。与罗秘校书,有云:“……掩骼之事,知甚留意,旦夕再遣冯、何二士去回禀,亦有少钱在二士处,此不覙缕。”不但出钱,还作《惠州祭枯骨文》:
尔等暴骨于野,莫知何年,非兵则民,皆吾赤子。恭惟朝廷法令,有掩骼之文;监司举行,无吝财之意。是用一新此宅,永安厥居。所恨犬豕伤残,蝼蚁穿穴。但为丛冢,罕致全躯。幸杂居而靡争,义同兄弟;或解脱而无恋,超生人天。
绍圣元年(1094)八月,苏轼到岭南来的途中,舟泊江西太和县,遇到当地一位退休官吏曾安止,拿出一本所撰《禾谱》稿来向他请教。苏轼看后,认为此书未谱农器,是其一大缺失,因为生产工具的进步,其重要性实不下于育种。
苏轼说,从前在武昌时,看农夫播秧,都骑一种“秧马”。这秧马是木做的,用榆枣木做马腹,利其滑润;用楸桐木做马背,因其质轻。其形制则腹如小舟,首尾高昂,背如覆瓦,以便两髀紧夹,雀跃泥中。用蒿草将秧缚在马首,随走随打,日行千畦,较诸伛偻插播,工作的劳逸,就完全不同了。
为要加强传布这种进步的农器,苏轼作《秧马歌》,详述形制、操作及其效用,希望别处都能仿制使用。那时代,地方官负有劝农的职责,所以苏轼将《秧马歌》遍寄与所熟识的守令,可惜“罕有从者”。只有博罗县令林抃(天和)躬率田者制作试验,再经改良,更加合用,使本来“腰如箜篌首啄鸡”的插秧工作,变得“耸踊滑汰如凫鹥”,轻松地在畦东畦西行走了。
惠州的农民都用秧马了,苏轼认为浙中稻米,几半天下,遇到将去江浙的人,他便口讲指划地教他,希望能够传与吴人。
程之才公毕离惠,苏轼追饯于博罗香积寺。寺下有道溪水,水势很大,苏轼认为如筑一座周围百步大小的水塘,置水闸,利用这注水力作碓磨,使转两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