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髦男人灿烂一笑,露出了比脸色更白的牙齿。这家伙,估计也是个活死人,崇明在心中如此推测。
“你在等我?”
“那倒没有,正巧准备出门买包烟而已。”
说完,时髦男人就热情的招呼崇明进屋,把他搞得一愣一愣的。不过这样也好,帮忙省去了不少麻烦。
这间屋子比刘瑞方的稍微大一些,装修得非常华丽,或者说充满了现代感。对方从角落的冰箱里取出两罐啤酒,把其中一罐递给崇明。
他也没推辞,跟时髦男人轻轻碰杯之后假装抿了一口,同时偷偷取一点沾在领带上试毒,确定里面不含怪东西之后才放下心来。
“我叫金锐铭,你也可以叫我夹克逊,兄弟怎么称呼?”
这就是刘瑞方之前提到过的行为艺术家么,不过,夹克逊?
就算是音译的外文名,听起来也觉得怪怪的,难道是故意的?
“我叫崇明。”
“崇明兄弟,你是来找兰兰的?”
“呃、差不多吧。”
金锐铭闻言,爽朗的哈哈大笑起来,笑得他一头雾水。
“没想到你也是慕名而来啊,花了多少钱?”
“钱?”
为什么会提到钱?
对方好像误会了什么,但崇明也不敢细问,生怕说错话露出马脚,谁知金锐铭却心领神会似的点了点头。
“规矩我懂,花钱办事是犯法的,但如果换成线上打赏,线下恋爱,那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沃德发!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就算不懂也懂了——这位“兰兰”估计是干主播的,而且还利用职能之便接私活,实在太可恶了!
说实话,金锐铭擅自脑补出来的帽子扣得崇明浑身不自在,他好歹也是位正人君子,行得端坐得正,“自由恋爱”什么的,不是毁他清誉么。
不过,作为话题切入点倒挺不错。
“咳咳,你、你也是?”
崇明小心翼翼的问道。
“算是吧,不过我的路子跟你们不太一样,毕竟住得近嘛,当初偶然发现的时候我也吓了一大跳,哈哈哈。”
金锐铭越说越激动,满眼放光凑上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