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社会治理中的思想实践转化
(一)法治与德治的协同治理
孔子与管仲的思想分歧,在当代社会治理层面折射为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命题。管仲主张 “法者,天下之仪也”,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孔子则认为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这种差异在我国 “依法治国” 与 “以德治国” 相结合的治国方略中得到融合。例如,《民法典》将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写入总则,既体现了法律的规范性,又融入了道德引导;在基层治理中推行的 “乡贤调解”“道德积分制” 等创新模式,通过柔性的道德约束辅助刚性的法律手段,实现了社会治理的刚柔并济。
这种协同治理模式在国际上也获得了广泛认可。北欧国家在完善福利制度的同时,注重公民道德教育,培养民众的社会责任感和互助精神,使高福利体系得以持续运转。这表明,管仲的法治思维与孔子的德治理念,经过创造性转化后,能够为解决现代社会治理难题提供中国智慧。
(二)精英治理与平民关怀的平衡之道
管仲 “任人唯贤” 的用人政策与孔子 “博施济众” 的民本思想,对当代人才战略和民生政策具有启示意义。在硅谷科技企业中,“精英治国” 理念盛行,通过高薪吸引全球顶尖人才推动技术创新,这与管仲选拔贤能的策略不谋而合。但过度强调精英价值容易导致社会阶层固化,此时孔子 “不患寡而患不均” 的思想便凸显出警示作用。近年来,许多国家推行的 “全民基本收入”(ubi)实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等,正是在追求效率的同时,注重保障底层民众权益,试图在精英引领与普惠民生之间找到平衡点。
我国脱贫攻坚战的胜利,更是将两种思想精髓有机结合的典范。一方面,通过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帮扶、引入专业技术人才发展产业,发挥精英群体的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