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原副主任陈志伟涉恶腐败案。2005年以来,以陈志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规经商,参与并实际经营典当公司;违法高息放贷,借机强取豪夺,非法获利数额巨大;非法拘禁,纠集社会人员限制未偿还借贷利息人员的人身自由;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致轻伤害;非法采矿,占用毁坏耕地;与人发生口角,持枪射击造成他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弄虚作假,骗取干部和党员身份。2018年9月,陈志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案件涉及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4人。其中,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郭世昌、原副检察长彭孟君因对陈志伟弄虚作假入党政审把关不严等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林市公安局法制科原科员韩国军因对陈志伟涉嫌故意杀人案调查卷宗丢失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行政降级处分;海林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韩宝林,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晔等其他11名涉案人员均被立案审查。
齐齐哈尔高速公路管理处泰来收费站原副站长吴琼等人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2016年至2018年,以刘忠文、杨建辉为首的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恶势力团伙,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垄断扎龙苇塘资源,强行收取拉芦苇货车司机“保道费”,帮助超高超限车辆通过收费站,严重扰乱当地运输市场。齐齐哈尔高速公路管理处泰来收费站、大庆高速公路管理处齐齐哈尔收费站部分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收受该团伙贿赂,违法放行超高超限车辆。该案涉及9名公职人员。其中,齐齐哈尔高速公路管理处泰来收费站副站长吴琼多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