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内也会有部分人被招用,主要是考虑本人意愿和家庭困难程度,这类人需做主观评定,不受相应用人条件限制。
开这个老年康养中心有点慈善机构的意味,以微利为经营宗旨,尽量压缩入住费用,相比其他养老院,在费用上下浮10%左右。
老年康养中心入住老人,每天早晚两次量血压,夜里八点为熄灯睡眠时间,每个房间均安有夜视监控,唯独夫妻间除外。
夜里有工作人员值班,实时观察监控,分上半夜下半夜两班倒,发现情况,及时采取必要应对措施。
后半夜两点,在普间有个男性老人,从床上坐起,身子一晃倒在床上,值班监控人员,立刻向值班负责人报告。
他们迅速来到老人房间,点灯查看,老人在抽搐,医护人员也到场,认定老人突发脑梗,一边让工作人员拨打120,一边取出一片救心丸,置入老人舌下,然后再用拇指按压人中。
同时工作人员给家属打电话,及时告知其老人无征兆晕厥情况,怀疑是心梗或脑梗,已叫了120急救车。
老人家属先于救护车到老年康养中心,看到父亲的症状,呆愣着手足无措。
救护车到,大夫做了应急处理,然后把人放上担架,推上车,风驰电测开往医院,一名值班人员和家属同车而去。
虽说发现得早,送医也及时,经过紧急抢救,依然未能保住老人的性命,在送往医院几小时后,宣布死亡。
家属一改平和心态,责怪养老年康养中心给耽误了,要求赔偿,张口就是几十万,拿不到钱就要法庭见。
经过双方多次沟通,家属仍坚持赔偿,一分钱都不能少,好好的一个人,刚到养老院没几天就发病,称老年康养中心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和解无效,老年康养中心也只能公事公办,入住协议签的明明白白的,入住期间老人发病,老年康养中心能够及时发现并通知家属,视情况拨打120急救,即完成应有义务和责任,不对当事人病情轻重、恶化及死亡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