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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身上沾染了肌肉男的血液。
    金奎浩对血液的敏感度非常高,几秒就能识别出血液的味道。
    野狼血清的强大之处,在此刻显现出来。
    纵使双目失明,也能凭借类似热成像功能看到目标位置。
    实在没办法看去,那就通过嗅觉,野狼的嗅觉数一数二,他的嗅觉也变得敏感至极。
    吕道义在暗中观察,发现了金奎浩的路径。
    “那是女人逃跑的方向,他是怎么做到的?”
    “嗅觉?”
    吕道义暗暗分析,想着怎么样才能阻止金奎浩。
    自己和金奎浩被送到同一个生化研究所做人体实验。
    不同的是金奎浩是上世纪的人,而自己是这世纪的人,年龄上相差了近百岁。
    实力方面,金奎浩强于自己,跟他注射的野狼血清有关。
    另外,金奎浩的试验应该更为血腥暴力,完全没一点人性,见到活人不分敌我就上去杀人。
    最后一点便是他的年龄,超过百年的肉体,还拥有如此强大的能力,足以说明体内血清和蛋白干细胞没有衰老的迹象。
    众所周知,人类的衰老跟蛋白和干细胞有着极大关系。
    干细胞是一类具有无限的或永生的自我更新能力的细胞,能维持生命的衰老速度。
    想到这些,吕道义就觉得头大。
    不过自己已经答应了金安娜,必须全力阻止金奎浩。
    “喂!”
    “我在这里。”
    等金奎浩走到老远,吕道义突然出现喊住了他。
    听闻背后声音,金奎浩缓缓转身不断搜查目标,因为烟雾弹的原因。
    他只能隐约发现目标。
    “吼!”
    金奎浩愤怒的一拳头拍在自己胸口,仿佛在捍卫自己的荣耀,愤怒的冲上去。
    吕道义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近,一个闪身来到另一边,凭借走位绕了整个楼层。
    随后跳到楼下,故意等待金奎浩下来。
    相同招式又在这层楼玩起了捉迷藏。
    金奎浩为了杀死他,一次次跟着他跑,一次次被他戏耍,却乐此不疲的追着吕道义。
    跑着跑着。
    吕道义察觉到后方没人追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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