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媳妇不是吃的,而是要与哥哥相伴到老的人,也是你的嫂子。”
小溪哭笑不得的解释道。闺女虽然有那么一点点贪吃,但她从未想过,有朝一日,竟然想要“吃人。”
婉宁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奶声奶气地说:“媳妇不能吃,要叫嫂子。”
“哎!娘的宝贝可真聪明。”小溪揉了揉宝贝闺女的头发,眼中满是笑意。
老伯将明睿归还给白芷,将婉宁拉到自己面前,满眼宠溺地问道:“婉宁,想要吃什么?爷爷去给你买好不好?还有明轩,最近可有练字啊!”
婉宁摇了摇头,明轩则点了点头,“有的,爷爷。”说完,竟从怀中掏出一张写满大字的草纸。
那沉稳的模样,一点也不像个才三岁的孩子,仿佛小大人一般。
小溪没想到儿子,小小年纪,想的竟如此周全,属实有些意外。
就连春兰都不知,自家少爷是何时将草纸放入怀中的。
“这是我们明轩写的大字吗?快让爷爷瞧瞧。”老伯满眼震惊地将草纸接了过去,当看清上面的字体时,也不得不感叹一句,“这孩子,天生就是读书的料,将来肯定错不了。”
主要是明轩也才刚满两周,说句不好听的,筷子还握不太稳呢!竟然能静下心来,认字、练字、这样心性的孩子,当真是凤毛麟角。
虽然字体有些歪歪扭扭,但能写出来就已经很不错了,毕竟他还小。
要知道,通常情况下,小孩子三周以后,才能渐渐握住毛笔,力度控制的还不是很好。
听闻此言,小溪喜不自禁,“我倒希望他将来能走科举之路,毕竟家里做生意,背后还是要有个靠山为好。”
老伯捋了下自己花白的胡子,片刻后说道:“如果信得过老夫,你们就每天吃过早饭,将两个孩子送过来,我教他们读书识字,晚上在接回去。”
原本他是想等孩子们大点,在做他们的夫子,奈何一个人实在是无聊,有两个孩子陪伴,家里也热闹一些。
“真的吗?那太好了,可如此一来,会不会打扰老伯您休息啊!”小溪心中简直乐开了花,与其让孩子每天在家放风筝,荡秋千,哪里有读书认字好啊!
更重要的是,老伯博学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