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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贞观二年,长安。
    时令初冬,刚下过一场大雪。
    酒肆旁,一个面目清秀的青衣少年正蹲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根炭笔,在纸上涂涂画画。
    寥寥几笔,一个身材火辣,媚态十足的女子便跃然纸上。
    在他身旁,类似的画卷已有十几张,上面的女子变换着不同姿势,耳鬓厮磨,搔首弄姿,让人眼花缭乱。
    “年少不知熟妇好,错把少女当成宝,这女人啊,果然还是要丰满点才带劲啊!”
    魏叔玉嘴角笑容玩味。
    直到现在,他依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居然来到了大唐,魂穿到魏征儿子的身上。
    是的,就是在魏征病重的时候,被李世民含泪赐婚公主冲喜,后来因为太子造反受到连累,结果又被取消婚约的那个倒霉蛋的身上。
    提起这个前身,也是蛮可怜的。
    玄武门之变时,便被送回了老家避难,直到魏征发达之后,才又接来长安。
    谁料路上生了一场大病,等醒来时,却是穿越而来的自己。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安心去吧,这一世,我会替你好好活下去的!”
    魏叔玉轻轻叹了口气,既像是对那少年,也像是对自己作出的承诺。
    画完最后一笔,魏叔玉抬头张望,似乎在等着什么人。
    不多时,便见一个小不点鬼鬼祟祟地跑了过来。
    来人怀里抱着一个包袱,脸上还甩着两条长鼻涕,仿佛随时会掉一般。
    鼻涕虫少年名叫魏书琬,乃是魏征家中幼子,排行老三。
    “东西带来了吗?”魏叔玉朝少年伸了伸手。
    魏书琬身子一僵,有些不情愿地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印章,声音颤抖道:
    “兄长,要不咱们还是算了吧……要是被阿爹知道我偷了他的印章,肯定会被打死的。”
    “这话说的,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叫偷呢?”
    魏叔玉咧嘴笑了笑,一把拿过印章,咔咔地就在纸上盖了起来。
    “更何况咱们这么做,也是为了替爹扬名不是,到时候说不定他还要感谢你呢!”
    “用春宫画替阿爹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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