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么年轻,我有试错的底气。如果不去做,我可能会后悔一辈子,如果做完惨败了,大不了就是狠狠哭一场。”
江辞第一次对喜欢这个概念有了如此直观的感受。他觉得好癫,喜欢一个人居然要付出这么多。
“笑笑,一班的沈听肆昨天打球把学校贴吧炸爆了,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帅!”
林知笑抱着小说头都不抬,“那是你没见过初三一班江辞打球,他那才是帅。”
这话恰好被前来逮人的江辞听到。
“哈哈哈,情人眼里出西施嘛,你俩一对,你肯定觉得江辞更帅。”
“我靠你乱说什么呢!”
“"
一对?他和林知笑?
说实话江辞从没想过这个问题,没有想过林知笑有朝一日或许喜欢上某个人,更没想过自己未来会娶某个姑娘。
这一切的主人公如果换成江辞和林知笑,貌似也不赖。
江辞开始在自己未来的生活里勾勒林知笑的身影,当他不在以对待妹妹的视角去看林知笑时,忽然发现喜欢或许有迹可循。
要是不喜欢,谁会大半夜因为一个电话就从城南跑到了城北,只因小姑娘孤零零一个人在家害怕。
诸如此类的事情数不胜数。
他对小姑娘的好几乎成了习惯。他见不得那双黑亮的杏眼因为不好的事蓄满泪水,更见不得小姑娘被旁人欺负。
以前是站在哥哥的视角。
现在是站在爱慕者的视角。
可小姑娘似乎对他没有那方面的心思。
”江辞,好江辞,好辞辞,你就给我玩一会吧,求你了求你了!“
高一开始,林知笑开启了没有手机的生活。每天都变着花样骗他手机玩。
”江爹!呜呜呜呜你真实我江爹!我爱死你了!!“
江辞眼皮一跳,沉了脸,”谁是你爹,别给我乱攀亲戚!“
后者不答应也不否认,就一个劲舔着笑看他,跟朵花似的。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
林知笑因此逃过了无数次毒打。
她自以为没事,实则江辞都默默记在了心里。他要寻一个契机,通通报复回来。
包括初见时被她那只蠢狗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