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重阳并没有完全罗列黄帝二十五子、炎帝十二子的所有名字,他觉得凡被华夏征服的异族,将来都可以被算作某个儿子的后代,向上追溯的话,都是被女娲造出来的。
如此一来,代表中原王朝的汉人,就有了一个更加缥缈虚幻的法理,对周边诸国进行管辖和统治。
这一点是王伦的意见,因为王伦记得基督教等耶路撒冷系的宗教,比如《旧约》中就明确记载了,西方上帝耶和华造人,仅仅只是造了犹太人而已。
后世的基督教妄图通过宗教的传播,来完成族群之间的沟通,降低族群之间的交流成本,但是有一个问题始终无法解决,那就是人种肤色问题。
白种人信仰基督教,他们就自认为是属于一类人,那么信仰基督教的黑人和黄种人呢?肤色不同、外貌不同、文化不同,即便有共同信仰,白种人真的会认为他们是一类人吗?
所以王伦也需要一个宗教来减少不同族群之间的沟通交流成本,但也要避免肤色引发的族群对立,这一点他就只能让炎黄二帝的儿子们担一些“污名”,毕竟唐朝以来黄白混血就不少,就当是炎黄二帝的子孙们被分封天下各地,与本地女性结合,不断生出新的后代了。
这就是王伦以及王重阳的野心,通过神话、宗教、历史,强行将所有族群归为同一个祖先,从而建立初步的祖先共同认同感。
一旦这个共同祖先的认同感建立起来,就可以继续加强华夏传统的、儒家提倡的绩效学,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受到教化,完成最终成为中原王朝一分子的目的。
总的来说,王重阳的这一套理论,是强行给其他蛮夷诸族寻找一个汉人祖先,然后将他们纳入到华夏传统的绩效学循环当中,借此对抗婆罗门赢学。
绩效学自然是强调朴素的唯物主义的,这就是要与唯心主义的婆罗门赢学进行对抗,并最终完成对对手的全面取代。
只是王重阳的这个理论有着与儒家思想一样的缺点,那就是具备很强的再解释性。
历代大儒们对儒家经典的注释和再解释,基本就是“我注六经”到“六经注我”这么一个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