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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架空世界,人诡共存。】
    【类蓝星世界私有设定。】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大脑寄存处——】
    【请给我评论啊亲亲们!】
    ——
    时间:新纪元3360年4月13号。
    地点:酆都城,中央区,中央大街360号,政务大厅,冥府外派公差面试现场。
    考官看着卫央,真诚发问:“如何在阳间幼稚园内制服一个持刀歹徒,并且有保障的等待救援?!”
    卫央如实作答:“绑他之前,把他胳膊腿儿,踢掉环儿!”
    【掉环儿:(东北方言)指关节脱臼。】
    考官:“。。。。。。”
    他拿起ipad,抽查:“阳间《刑法》第234条是什么?!”
    卫央:“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考官点点头,再次询问:“所以,如何在幼稚园内制服一个持刀歹徒,并且有保障的等待救援?!”
    卫央(二审维持原判):“绑他之前,把他胳膊腿儿,踢掉环儿!”
    并且,在考官缓缓打出六个静默句号之前,卫央给出解释:“这不是故意伤害,这叫紧急避险!”
    “如果不让他这种凶残的人彻底丧失行动力,那么对于无辜的人来说,是极大的不负责。”
    “阳间刑法第21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只是把他胳膊腿儿踢掉环儿,又不是砍了他四肢再也接不上,那这就不算故意伤害,只是紧急避险。”
    考官默默在ipad上,记上这个点,别说,还挺有道理的。
    讲真,这也就是现如今的人类社会讲人权,搁过去,遇到这种情况,他们直接一哭丧棒砸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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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看:武侠?天生神话拒当总裁的舔狗后,她被辞退了穿书后,我抱紧破产大佬大腿一丹一剑一乾坤魔心天道玩家里怎么混了个外神穆黎传流放遇见缩小版的自己,战神傻了四合院之秦淮茹很旺夫前门村的留守妇女